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湖北省政府采购集中目录(2026版)》予以转发,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
二、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及二级预算单位认真学习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调整的品目要重点学习,确保采购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制度规定。
三、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人应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的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
宜都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