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咸宁市财政局 2025-12-08 00:00:00

关于202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本次监督评估采用分类筛选机制,符合“新登记”“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经筛选最终确定以下6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分别是:咸宁市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方式:采用“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全流程、全要素监督检查。重点围绕2024年度代理项目的业务规范和政策执行情况,从采购流程合规性、文本编制专业性、评审组织规范性、费用管理合规性及档案管理完整性等维度展开综合评价。

(三)检查重点:聚焦当前规范要求与专项整治要点,重点考察:1.采购需求设计与评审标准设置的科学性、公平性;2.信息公开与程序执行的规范性;3.投标文件审查与过程记录的完整性;4.费用收取与保证金管理的合规性;5.政策功能落实与服务保障的有效性。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

咸宁市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咸安区战略规划》编制服务”“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项目”评分准则中设置企业荣誉、业绩、奖项等评分项。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清淤工程(2024年度)属于工程项目,但属性设置成服务项目且未设置特定资格要求。

(二)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

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城区护栏清洗”“咸宁市公交都市创建项目前期工作(调查、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咸宁市‘以竹代塑’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费”评标结果中中标候选人评分相差较大。

(三)审查监督履职不严格

湖北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咸宁市咸安区公路管理局平地机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多处未按要求签字。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咸宁市级妇幼保险生育率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用设备采购;消毒供应类)”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有部分产品型号与注册证不符,还有部分产品无注册证。

(四)业务档案管理不完善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23年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拖移、保管购买服务”汇编资料中文件混装,“代理项目回访情况”与实际项目内容不符。

三、整改与规范要求

(一)实施清单化闭环整改。各相关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发现、原因剖析、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完整闭环,确保问题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完成后,需按规定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财政部门将建立整改跟踪督导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评估。

(二)构建全流程内控体系。各代理机构应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完善内部管理体系,重点完善以下管控机制:一是健全采购文件编制审核机制,严把需求编制、条款设置、评审标准等关键环节质量关;二是规范采购流程执行标准,确保各环节操作合规、记录完整、可溯可查;三是完善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做到收费标准明确、收取规范;四是加强档案标准化管理,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原则实现全过程资料规范化归档。

(三)深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各代理机构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在需求调研、文件编制、评审组织、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鼓励机构探索建立内部质量评价体系,将能力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有机结合。

各代理机构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改进工作。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优化服务指导,与各代理机构共同努力,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咸宁市财政局      

2025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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