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州区第二幼儿园东襄华府分园(玩教具)采购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4 15:46|发布单位:襄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襄州区第二幼儿园东襄华府分园(玩教具)采购第二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梦星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29号
被投诉人:襄阳市襄州区第二幼儿园、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州区园林路113号、襄阳市高新区新城路9号2幢401室
相关供应商1:襄阳林旭教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金华路26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苏梦星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对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襄州区第二幼儿园东襄华府分园(玩教具)采购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420607202506000340_二)质疑答复不满,于2026年1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初步审查,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6年1月26日予以受理;并于当日向被投诉人下发《关于答复襄州区第二幼儿园东襄华府分园(玩教具)采购第二次项目投诉通知书》及《关于暂停襄州区第二幼儿园东襄华府分园(玩教具)采购第二次项目通知书》。被投诉人已于2026年1月29日就投诉事项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答复。
投诉事项:1.襄阳林旭教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幼儿双人两轮脚踏车、幼儿单人三轮脚踏车”产品未通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其不具备中标资格。
2.襄阳林旭教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滑板车”产品未通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其不具备中标资格。
3.襄阳林旭教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篮球架、足球门”产品未通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其不具备中标资格。
投诉请求: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事项1.2成立、事项3不成立,本机关决定,该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可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2月9日
襄州财政局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