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邓村乡2026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2-11 00:00:00

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邓村乡2026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1 16:10发布单位:夷陵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邓村乡2026年度集镇及压缩站垃圾清运清扫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开江县景煜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希望玫瑰园5栋1单元19楼

被投诉人:1.湖北珑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党群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  址:1.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16楼);2.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邓村集镇邓大路27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0506202506000531,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506-2025-00963。2025年12月17日,本项目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12月29日,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夷陵区财政局;
3.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夷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夷陵区财政局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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