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教育局2025年洪湖市公办幼儿园玩教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
发布日期:2026-02-10 10:41|发布单位:洪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洪湖市教育局2025年洪湖市公办幼儿园玩教具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开江县景煜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 址:达州市开江县讲治镇讲治社区正街288号附1号门市
被投诉人: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茅江大道江城国际豪庭1栋2单元301室
相关当事人:洪湖市教育局
地 址:洪湖市洪林东路18号
三、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将应当作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设置为评审因素。
(二)投诉请求
修改不合理评审因素及采购需求并重新展开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洪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洪湖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