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26 00:00:00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6:35发布单位: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开发区分局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58号

三、基本情况

在我局开展的“2025年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两项整治”工作中,发现“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采购文件将特定行业的业绩、奖励作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将注册资本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被发现时已超过两年,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请相关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相关整改情况书面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26日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国土资源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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