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31 00:00:00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17:34发布单位:丹江口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十堰嘉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路街道车站路北侧1幢1单元202号(住所申报)

当事人2: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

地  址:湖北丹江口市丹江大道东方莱茵605号

当事人3:湖北国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江口市车站路40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7号)、《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十堰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十财采发〔2025〕170号)要求,按照省、十堰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随机抽取的3家采购代理机构涉及的15个项目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经查,上述项目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湖北国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发出的采购文件内容错误、采购文件中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招标文件未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的问题。
(二)十堰嘉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采购文件中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的问题。
(三)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存在违规增收其他缺乏法律依据的费用(违规转嫁专家评审费)、采购文件中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的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按规定进行处理,决定责令上述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丹江口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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