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9 15:28|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二楼
当事人2: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1单元4楼
当事人3: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当事人4: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当事人5: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
当事人6: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三峡云计算A栋8005室
当事人7: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
当事人8:湖北东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6栋601
当事人9: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46号三峡晚报V6创意园B栋三楼
当事人10: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当事人11: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3号楼2单元5楼
三、基本情况
依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个别代理机构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等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各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