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1 14:27|发布单位:点军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点军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三)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意向公开、采购需求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四)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运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集中采购机构自查自评与区财政局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考核专班对采购中心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从2024年度的19个采购项目里随机抽取了5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该机构能够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的采购方式,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4年,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19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516.19万元,成交金额13348.19万元,节约率1.24%。完成网上商城订单440笔,成交金额1888.1万元。政府采购中心档案管理规范,开标室、评标室、资料档案室、开标评标系统等采购流程科学、规范有序。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不一致);二是未提醒采购人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示,多个项目合同公示超期;三是未提醒采购人及时进行履约验收备案,多个项目未进行履约验收备案;四是个别项目结果公告中未上传采购文件。
六、考核结果
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总体情况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