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工作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30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工作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09:57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
(二)检查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情况,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开评标现场管理规范情况;电子化项目开展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和完整性情况等;
(三)检查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学习和业务培训开展情况;内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从2025年8月11日至9月30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总体情况来看,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全年共完成项目124个,预算金额达63499.19万元,成交金额为55820.91万元,节约资金7678.28 万元,节支率12.09%。其中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70个,成交金额36712.87万元,占总成交金额的65.77%,较上一年度均有所增长。同年,完成网上商城订单4998笔,预算金额30738.24万元,成交金额27128.86万元,节约资金3609.38万元,节支率11.74%,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采购任务。根据自查和项目抽查情况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荣获2024年度全国政府采购“集采机构先进单位”、“政府采购精品项目”两项集体奖项,并且顺利推进了“集中采购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本次检查发现,抽查的项目中采购文件存在设置与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无关的评审因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等情况。
二是评审现场秩序有待规范。本次检查发现,抽查的项目中存在评标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维护评标秩序,现场组织不规范,未能有效引导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等问题。
三是质疑处理和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本次检查发现,抽查的项目中存在因质疑答复内容不充分、解释不到位导致供应商不满意并引发有效投诉的情况。同时,在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投诉回复材料及相关佐证文件的问题。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2024年度考核得分为87分,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合理设置评审标准,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规范评审现场流程,建立规范流程制度,积极维护评标秩序,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不当行为。
(三)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在质疑、投诉环节加强与采购人、供应商沟通,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充分化解矛盾,促进纠纷解决。


2025年09月30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