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8 16:33|发布单位:咸宁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咸宁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对完成采购项目进行抽取考核,项目抽查不少于5个;
(二)网上商城和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运行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
(四)评审专家评审费执行情况;
(五)开展异地评标、跨省评标执行情况;
(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七)协助或督促采购人完成意向公开和采购需求情况;
(八)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九)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十)对供应商询问、质疑项目受理及答复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考核专班对采购中心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并通过随机方式抽查了2024年度5个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4年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84个,预算金额19224.2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57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4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个,其他项目10个。受理的84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因预算调整项目取消而终止,已完成交易的项目成交金额16940.93万元,节约资金2283.31万元,节资率11.88%。其中非密项目74个,预算金额9539.92万元,成交金额7661.18万元,节约资金1878.73万元,节资率19.69%。
2024年咸宁市本级网上商城共有商品12596款,已完成入驻供应商1070家,实现交金额4286.8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53.74万元,节资率5.58%。
(二)存在问题
1.加强专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集采业务水平;
2.单位内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采购任务,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市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不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学习,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提升专业化服务质效,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