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河北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09:23|发布单位:兴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河北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河北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兴山县2026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项目(项目编号:42052620250600018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相关规定。
四、处理结果
采购金额(56278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2813.9元。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2月06日
执法机关:兴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