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罗春霞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2-11 00:00:00

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罗春霞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1 15:50发布单位:孝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罗春霞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罗春霞在孝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第3、第4包)第1包中担任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期间存在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的行为。按照采购文件中“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分值为5分)”的评分标准,评委评分范围只能是0分、1分、2分、2.5分、3.5分、5分这6个具体数值。但罗春霞对部分供应商评出了4分。以上事实有评委评分明细表、询问笔录等有关证据为凭。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 。

四、处理结果

1.警告;2.责令退回领取的专家评审费。

五、处理日期

20260203


执法机关:孝感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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