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新一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0:05|发布单位:广水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新一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2025年广水市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更新暨教室无线网络覆盖采购安装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421381202501000305)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
四、处理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叁拾贰元的罚款(小写:29832元)。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执法机关:广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