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广水市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28 00:00:00

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广水市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17:22发布单位:广水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广水市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广水市急救中心购买服务项目(调度员)”(项目编号:HBGS-202312ZC-202)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情形。

四、处理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人民币叁仟柒佰柒拾陆元的罚款(小写:3776元)。

五、处理日期

20251212


执法机关:广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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