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佰汇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6:40|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佰汇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监利市荒湖中学教学楼维修及宿舍改造工程》(项目编号:421023202406000020)采购活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大学毕业证书为虚假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当事人向本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检查工作底稿》以及《询问笔录》为证。
三、处理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日依法当事人送达《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于2025年12月5日向本机关递交申辩材料,经过研究采纳部分申辩意见。
四、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采购金额(89.97万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捌元伍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执法机关:监利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