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18 00:00:00

东宝区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8 15:56发布单位:东宝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潜江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潜江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社会救助对象年度核查入户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事实不符。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八条、《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第74项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45万元千分之六2700元的罚款。

五、处理日期

20251210


执法机关:东宝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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