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羚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7 15:06|发布单位:江夏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羚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五)项、《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76、《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十八条、《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46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处以人民币19874.25元的罚款(3974850*5‰)。
五、处理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执法机关:江夏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