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华天高科(武汉)技术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4:57|发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华天高科(武汉)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珞喻路95号融科珞瑜中心T3栋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733566626N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恩施州档案馆档案抢救设施(仿真复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0748001)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华天高科(武汉)技术有限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时所投专业显示器(型号:联想M2729Q-R)制造商不是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诺的来酷科技有限公司,且来酷科技有限公司是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小企业。即华天高科(武汉)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部分承诺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中关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序号74)
四、处理结果
1.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一万元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7年01月18日
执法机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