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10:06|发布单位:襄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柳青路(天津市春合体育用品厂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660308326D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2020年省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和市级配套工程项目(二标包)预算金额405万元,于2021年1月12日进行招标公示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倪志飞安排助理邵林锋联系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熊景晨参与陪标。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按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鄂西北区域销售经理詹关农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时降低部分评分项目确保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并将制作好的投标文件邮寄给詹关农,由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排员工丁力作为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投标代理人。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401.391万元,并于2021年2月1日签订合同。
三、处理依据
四、处理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元),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09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7年01月09日
执法机关:襄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