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对上海舜善医疗器械责任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3 15:23|发布单位:大冶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上海舜善医疗器械责任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闽行区虹建路99号4栋2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CFC87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该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参与由大冶市中医医院组织的“大冶市中医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组织南通斐琪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邯郸朗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施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和《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四、处理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6年06月17日
执法机关:大冶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