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海川农化经营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9 10:12|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潜江市海川农化经营部
地 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潜阳东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309819567X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参加《2024年监利市油菜扩种项目(第二批)1包》(项目编号:421023202403000078)采购活动中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人编制响应文件,导致上传响应文件的电脑MAC地址一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违法情形,以上违法事实有《关于协助调查取证的回复》、2025年9月24日向本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询问笔录》为证。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四、处理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20万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15日
执法机关:监利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