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黄冈山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4 15:08|发布单位:英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黄冈山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城南一里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4MA49J0MQ9B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2024年12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上述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于2025年1月6日通过一毂清风平台开标评标,预算金额115万元。经查,湖北汉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获知项目招标信息后,为谋取中标,私下联系黄冈山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由黄冈山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陪同投标,并由湖北汉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导编制了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且两公司的投标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至投标系统。最终,湖北汉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113.98万元中标,涉嫌围标串标。
三、处理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关于“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
四、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鄂财法规〔2021〕1号)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玖仟捌佰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伍仟陆佰玖拾玖元整(¥5699.00);
2. 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 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禁止你公司在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25日
执法机关:英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