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公布政府采购投诉
受理渠道及质疑投诉流程指南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七条规定 质疑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在依法进行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江陵县财政局提起投诉。以及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二十一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投诉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类,分别是:
一、线下投诉
1.投诉书现场递交
联系电话:0716-4732311
地址: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49号江陵县财政局
2.投诉书邮寄纸质
联系电话:0716-4732311
地址: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49号江陵县财政局
二、线上投诉
3.电子邮箱在线投诉
4.荆州E线民生在线投诉
5.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在线投诉
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附件1: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
附件2: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