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5年度部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等规定,各预算单位应当通过部门决算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现就各预算单位公开2025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预算单位负责填报机关本级并督促本系统内所属预算单位填报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主要针对各单位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执行情况,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预留比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等。
二、填报方法
1、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管理”—“操作手册”下载—“编辑”,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填报。
2、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核岗”人员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中,进行审核,完成公告发布。
3、湖北政府采购网”登录账号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登录账号相同(未登录过的账号初始密码为“Ac@$12685”,自行更改密码后单独管理),若账号密码丢失,请联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重置。
三、填报时间
各预算单位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的网上填报。此项工作为常态化要求,各预算单位均应在每年初及时填报并公告上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预算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执行数据、附件表格数据,应与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数据一致。对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就主要原因和改进措施等作出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采购办。
2.各预算单位单位应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准确梳理、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市财政局将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报、漏报、错报的预算单位适时进行通报。
老河口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