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

2026-03-16 00:00: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 

长财采发〔2026〕3号


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县财政局拟开展2025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

(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三)2025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项目受理与委托代理情况;询问、质疑受理答复、投诉配合、项目废标(终止)情况

)网上商城及框架协议采购开展情况。

二、监督考核步骤及时间

(一)自查阶段(316日至331日)。

县政府采购中心接到财政部门考核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考核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书面审查阶段(41日至415日)。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核,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项目资料,重点检查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公开、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采购合同、质疑投诉、废标情况等内容。

(三)现场考核阶段(416日至425日)。

财政部门根据监督考核内容和采购项目书面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考核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内控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内部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

(四)考核报告阶段(426日至430日)。

财政部门对年度监督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向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反馈。形成2025年度政府采购中心监督考核报告,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县政府采购中心应于331日前将《2025年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5年度采购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自查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三)县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监督考核的内容、步骤和时限要求,按时报送、提供考核所需资料;要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附件:12025年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2025年度采购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316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