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财政局关于对房县重点河段智慧巡河无人机及配套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19 00:00:00

房县财政局关于对房县重点河段智慧巡河无人机及配套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10:23发布单位:房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房县重点河段智慧巡河无人机及配套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开江县景煜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希望玫瑰园

被投诉人: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红塔镇七河建材城

相关当事人:房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37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房县重点河段智慧巡河无人机及配套服务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给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将应当作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设置为评审因素。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财政机关或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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