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财政局关于对东宝区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17:55|发布单位:东宝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东宝区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开江县景煜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希望玫瑰园
被投诉人:1:湖北金楚和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荆门市东宝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1.荆门市漳河新区顺泉路荆翰苑智园北门6-202商铺;2.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9号
三、基本情况
2026年2月3日,投诉人对东宝区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项目编号:HBJCHT-2026-0101)的招标文件进行质疑,因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2月28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投诉材料,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
投诉事项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1、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2.责令被投诉人1、2就投诉事项2、3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区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东宝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