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房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19 00:00:00

房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房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10:43发布单位:房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房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房县林业局

地  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1号

三、基本情况

经对该项目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书面核查和项目现场察看,发现该项目完工后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由房县林业局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你单位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房县人民政府或十堰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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