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5年对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生态局、区自规局、区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检。为切实整改检查发现问题,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预算单位74家,2025年,区财政局重点选取5家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抽查,抽查率6.76%。本次抽查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13个,涵盖货物类、服务类两大类别,具体分布如下:货物类项目3个,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3.08%;服务类项目10个,占抽查项目总数的76.92%。经全面梳理,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6个,其中涉及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5个,占问题总数的83.33%,其他问题1个,占问题总数的16.67%,主要表现为采购流程不规范、采购人内控制度未全面落实。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以上采购人政府采购意识有所加强,总体情况较为良好。但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急需改正和解决。
(一)部分采购人内控制度未严格执行,未明确经办、审核等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岗位分工不清晰、权责不明确,分级管理不到位。
(二)个别采购项目在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履约验收及结果公告等环节存在不及时问题,未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相关操作,流程衔接不顺畅,对政府采购监管的时效性有一定影响。
(三)个别项目采购文件中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未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合规管理,区财政局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及要求,请各采购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各采购人需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采购专员开展专题约谈,明确责任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是限期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核实,书面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区财政局,做到立行立改。
三是加强专题学习。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熟练掌握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规范,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专业化水平。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