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2026-03-25 00:00:00

全市各预算单位、各相关供应商:

我市已完成2026-2027年度货物类和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实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

2、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

3、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

4、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原则
    1、公开透明: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审核、入围等信息均已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公平竞争:依法依规开展供应商征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
    3、便捷高效:入围供应商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统一纳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管理,采购人可通过平台采用直接选定或者二次竞价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简化采购流程。

三、其他事项

1、网上商城原访问域名https://wssc.hubeigp.gov.cn/,现更换为https://wssc.hbggzy.cn

2、自2026年3月26日起,网上商城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原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不再执行。如遇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网上商城客服,客服电话:027-86620932或027-86620933。

3、货物类协议期限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服务类协议期限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

4、各品目供应商名单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各采购人:

1、应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规则执行,不得向协议范围外的供应商采购。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应确保过程合规、结果合理,并妥善保管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3、应及时确认采购合同,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发布合同公告,并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付款等义务。

各入围供应商:
    1、及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利川站点完成商城入驻、代理商推荐、商品上架等事宜。

2、应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确保质量、价格、服务标准与承诺一致。
    3、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框架协议,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采购服务。
    4、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供货及售后服务工作。

 


  • 附件1-利川市2026-202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耗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名单及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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