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机关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11:19|发布单位:襄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丹琼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一道街45号1022层2号A1-3号
被投诉人:襄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73号、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9楼10楼
相关供应商1:湖北中志原厨具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侨丰国际商品博览城B1栋1层006-008号商铺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受理了黑龙江丹琼贸易有限公司对“机关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420601202601001410)的投诉。
投诉人于2026年2月25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3月3日代理机构做出质疑回复后,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中标供应商湖北中志原厨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洗地龙头未取得洗地龙头产品的节能证书。
投诉请求:取消湖北中志原厨具有限公司中标资格,重新招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行,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