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09:29|发布单位:荆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华易招标(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诚国贸中心b座29楼
相关当事人: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07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3月10日向本机关递交了关于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二次)”(项目编号:421001202601000279)的投诉书,共有2项投诉事项。本机关于2026年3月13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本项目包2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