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4 09:57|发布单位:荆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恒通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李家墩环湖一路当代电子硅谷6栋二单元5楼
被投诉人: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07号
相关当事人:华易招标(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诚国贸中心b座29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3月23日向本机关递交了关于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二次)”(项目编号:421001202601000279)的投诉书,共有2项投诉事项。本机关于2026年3月26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所有采购车型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及标准中评分办法设置有歧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