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州中心医院处理处罚公告(恩施州财罚决〔2026〕5号)
发布日期:2026-04-08 08:56|发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本机关在依法对“恩施州中心医院乳房病灶旋切式活检系统及活检针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恩施州中心医院存在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为。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四、处理结果
1.警告。2.作出罚款3932.5元。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执法机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