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至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6 09:16|发布单位:江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武汉至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6号1楼1层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737545910X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武汉至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江岸区春节氛围营造灯笼、中国结等悬挂服务项目中,有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
四、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本机关决定对武汉至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9年04月20日
执法机关:江岸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