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15:11|发布单位:红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同泰路红安新世界城市花园二期 5-6 号楼东楼群商铺 2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2MA4F1WAH3C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我局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意见书》(鄂黄红检刑行意〔2026〕6号),意见书认定:2023年4月,梅皓借用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普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起参与“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投标,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2026年3月23日,我局又收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线索移交函》(鄂黄红检行刑反接〔2026〕12号),线索移交函反映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依斯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2021年“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过程中涉嫌串通投标。
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认为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应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经检察院调查核实并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四、处理结果
对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参与两个项目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作出一并处理决定:
1.对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参与的“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和“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处以两个项目采购金额之和千分之六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440.00元(大写:柒仟肆佰肆拾元整),即采购预算金额(720000.00+520000.00)×6‰=7440.00;
2.禁止二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没收两个项目违法所得203790.64元(大写:贰拾万叁仟柒佰玖拾元陆角肆分。其中:1.“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违法所得为191142.32元;2.“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违法所得12648.32元。(原核定该项目违法所得61448.32元,2023年12月20日,红安县公安局以暂扣款名义已收取退还非法所得48800元,此次没收违法所得12648.32元)。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4月22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8年04月22日
执法机关:红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