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15:52|发布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格林中心售楼部27楼2705
当事人2:湖北中城众擎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经济开发区东合中心H栋313
当事人3:武汉众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汉阳大道金桥半岛花园武汉众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4: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沌口军运会媒体中心4楼412
当事人5: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兴路19号东风阳光城1栋1001-1006
当事人6: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道中山路338号华宇旭辉大厦702
当事人7:湖北华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立业路华港财富广场A座6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 2025 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和省市相关要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上级委托等方式,对7家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共计27个项目,采取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的内容为: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监督检查,采购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2.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3.采购文件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一致。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2.代理机构多收费:代理服务费未按照载明的收取方式及标准收取;3.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4.未尽到提醒及审核义务。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评审专家评分不准确。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对评审专家进行批评教育。
五、其他补充事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