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财政局关于对赤壁市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27 00:00:00

赤壁市财政局关于对赤壁市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10:54发布单位:赤壁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赤壁市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南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A302室

被投诉人:1、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 2、湖北赤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赤壁市河北大道263号 2、赤壁市河北大道399号

三、基本情况

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因不满湖北赤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赤壁市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4212811202506000493)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代理公司对于投诉人质疑的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从业人数超过300人一事,引用缴纳社保人数作为回复,无法证明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从业人数少于300人。
投诉事项2:代理公司对于投诉人质疑的未依法组织远程会商、未与投标方进行任何形式磋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投标方提交最终报价一事的回复,是偷换概念行为。
投诉事项3:中标人江苏中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具备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编制能力。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投诉各方当事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赤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赤壁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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