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工作监督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6-04-29 00:00:00

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组织考核专班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监督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6个项目,预算额799.25万元,成交额691.5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2项,竞争性磋商4项,全流程电子化率100%。

二、监督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文件归档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

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考核专班对采购中心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从2025年度代理的所有公开招标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严谨性,加强对采购人的业务指导。

(二)进一步提升合同公告信息发布效率。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醒采购人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重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严控政府采购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营商环境要求。

四、考核结果

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结果总体情况良好。采购中心在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严格遵照省级、市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类采购活动,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业务创新,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效,有力完成了全县集中采购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及在线监管功能,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秭归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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