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葛店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6:09|发布单位: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葛店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文件归档、内部监管机制、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对葛店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年度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形成了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2025年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7个项目,完成7个,针对自查情况我局共抽查了5个项目。针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考核提出了整改要求,均在《检查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并反馈给采购中心进行了确认。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5年,采购中心完成集中采购业务7次,均为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988.74万元,成交金额1931.16万元,节约资金57.58万元,资金节约率约为2.9%;电子商城共交易10个项目,项目预算金额达33.99万元,实际成交金额为33.38万元,节约资金0.61万元,资金节约率约为1.79%。
通过对采购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的5个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在所有的抽查项目中都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设置了不合理或不必要的评审因素;二是未按照要求公开信息;三是未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四是评审标准中主观分与客观分混淆不清。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期间,能够较好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要求。但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与不足,后续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规范履职、整改提升。
考核检查建议: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科学设置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要求。 二是加强汇聚平台系统运用,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改正,保证系统的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带头作用。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