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检查情况通报

2026-05-15 00:00:00

区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华容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华容财发[2026]8号)等规定要求,现将全区政府采购检查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对全区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2025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以及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检查复查,发现各预算单位依托全省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和全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平、高效;单位制度更健全,大部分预算单位均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及时完善更新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更加规范、有序;政策落实更有利,大部分预算单位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绿色采购等政策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更严格、高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采购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支付与结算、绩效评价、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政府采购各环节相关制度规定有缺失;

2. 信息公开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中标公告、合同公告等未按时进行公开;履约验收不规范,未严格开展项目履约验收且验收结果公开不及时;

3. 档案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档案未整理集中存放,采购活动全过程资料有缺失等情形;

涉及以上问题的单位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局、段店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区数据局、红莲湖度假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不到位,采购文件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采购条件问题突出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评分标准设置特定行业业绩范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人员学历、国家级及以上标准要求,使用“可行、合理、强、不强”等容易引起歧义表述,或设置与采购需求无关的评审因素等歧视性、排他性标准、违规收费及违规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等情形       

涉及以上问题的公司有: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哲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飞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履行

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和采购结果的直接承担者,必须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各预算单位要坚决贯彻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谁采购、谁负责”,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各环节制定相应规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专员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学习,坚决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管理,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力度,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采购等举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对采购项目档案的管理,特别是招标项目电子文档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坚决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管理,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督促整改落实

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要对照通报的问题,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强化政府采购依法合规履职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效。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检查工作要求,向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送达《整改通知书》,压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鄂州市华容区财政局

                             2026年5月7日


  • 关于政府采购检查情况通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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