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考核的
通 知
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有关规定,我办将对你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考核内容及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事项
(一)考核2025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人员的执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
(六)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七)日常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及业务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八)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九)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十)检查2025年监督考核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监督考核专班
组 长:周明莉
组 员:陈发爽、王欢、罗静
罗静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联系方式:0724-8577507)
三、监督考核时间
(一)自查阶段:6月18日-6月25日;
(二)考核阶段:7月1日-7月17日;
(三)总结反馈阶段:7月21日-7月30日。
四、监督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方式:自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
(二)监督考核要求
1.请你中心依照考核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在6月27日前将项目资料、自查报告及附件资料报送至县政府采购办。
2.监督考核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在实施检查期间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作配合,保证监督考核质效。
附件:1.沙洋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表
2.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3.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
沙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