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6-06-16 00:00:00

区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的通知要求,为持续规范区直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区财政局决定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级预算单位2025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采用单位自查和抽取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从20266中旬开始,7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26日)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工作内容(附件1)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请区直各预算单位(区直各一级预算单位一并负责汇总二级预算单位单位自查报告、附件1等相关材料626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等相关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26日-7月24日)

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单位为检查对象,每个单位检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被检查单位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处理处罚及整改阶段(7月24-7月31日)

    区财政局根据监督检查考核情况形成监督检查考核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下达处理处罚通知,各单位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完成整改工作。

    、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明确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万恺、朱冠雄

联系电话:0714-6396113、0714-6395570

邮箱:2720864640@qq.com

附件:政府采购监督检查202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汇总表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2026615


  • 附件:政府采购监督检查202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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