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年度监督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6-06-16 00:00:00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你中心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考核内容及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事项

(一)核查2025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

(二)对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抽查不少于50%

(三)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六)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布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

(七)协助完成意向公开和采购需求情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八)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九)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十)检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十一)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时间从2026615日至75日进行;

(二)政府采购中心应依照监督考核事项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形成报告,621日前报送财政局;

(三)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配合现场检查考核;

(四)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对待监督考核检查工作。对拒绝配合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要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监督考核专班

财政局监督考核专班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万恺同志负责专班全面工作,朱冠雄同志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和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络协调工作。

四.监督考核时间

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21日

现场检查阶段:6月22日-6月28日

形成监督考核报告:7月5日前

 

 

附件:1.《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5日


  • 附件1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以及附件2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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