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财政局关于对幼儿园教玩具购置项目第四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3 17:44|发布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幼儿园教玩具购置项目第四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成拾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44号7楼7778室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1: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2:仙桃市电化教育馆
地 址:被投诉人1:仙桃市恒迪三期42栋115号 ;被投诉人2: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10号
相关供应商1:湖北长江盘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丰街道长风路29号综合楼1层6室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72.873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026年3月13日,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4月1日发布更正公告,将开标时间由4月9日顺延至4月17日。2026年4月17日,本项目完成开标、评标、定标程序,代理机构于当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载明中标供应商为湖北长江盘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日,投诉人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026年4月29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2026年5月12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通过顺丰速运邮递的关于仙桃市电化教育馆幼儿园教玩具购置项目第四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1401202401000313_四)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调查情况:本机关通过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资料、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中标供应商的答复函、制造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回函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方式,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采购文件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等问题,遂启动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现调查与监督检查均已终结。
截至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案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投标,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同时,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的违法违规问题,无法保障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合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予废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二)责令采购人废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仙桃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