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新沟镇街2026年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6-10 00:00:00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新沟镇街2026年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09:39发布单位:东西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新沟镇街2026年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众行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街道江盛路17号(中部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综合研发中心)1号楼17层1704-1

被投诉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新沟镇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纺新街41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185号中建壹品澜湾1栋/单元1-2层3商(复式)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编号为JNL-ZFCG-2026-006,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112-2026-01052,预算金额为2400万元。2026年5月6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5月18日和6月3日发布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026年6月4日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人于2026年5月15日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6年5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②、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条款要求,属于违规设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投诉请求:1、请监管机构彻查本项目招标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2、删除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资格要求,并重新开始招标程序。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第八条“……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可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从调查情况看,市场上有一定数量具备环卫服务能力的中小微企业,有部分采购人已实施类似规模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环卫项目,说明中小微企业在合理的组织下具备承接此类项目的能力。因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第九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与企业为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数量属于不同概念。投诉人所述的“中标即违规,履约即不符资格”、“投标时是中小微、中标履约必为大型”等情形缺乏直接、充实的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需求调查、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后,确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6年6月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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