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大件垃圾、生活垃圾、路面养护车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8 14:35|发布单位:潜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大件垃圾、生活垃圾、路面养护车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精言(湖北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99号光彩建材城32栋201室;地址2: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创业路5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1501202501000738,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5-01736。2026年3月26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4月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6年4月13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回复质疑。2026年4月13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2026年4月1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依法受理本投诉。另,质疑阶段,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与投诉事项基本一致。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2、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3、本项目变相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前具有本地化服务不合理,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江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