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英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5 17:23|发布单位:英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英山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英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2.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3.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5.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6.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情况;
7.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化、有序化、完整性情况;
8.年度业务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9.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完善及框架协议采购情况;
10.梳理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问题: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并于5月21日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所需文件、数据及材料。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5年,英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坚持“规范、高效、节支”的工作导向,扎实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全年共完成单独委托代理项目9个,预算总金额1499.08万元,实际交易总额1460.2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8.83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个、竞争性磋商项目4个、竞争性谈判项目1个、询价项目2个,采购方式多元、程序规范有序。与此同时,网上商城全年成交订单548次,成交总额876.49万元,电子化采购效能持续释放。全年政府采购工作运行平稳,资金节约效果明显,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集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流程组织、质疑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对政策条款的把握不够精准,专业化能力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个别项目存在合同公告备案超期情况,少数项目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公告及备案工作,个别项目滞后时间较为明显。究其原因,既有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就合同细节沟通不畅、签约流程推进迟缓的因素,也暴露出采购中心在合同签订环节的跟踪督促机制不够健全,主动提醒和进度催办的联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定,2025年英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年度工作表现突出,考核等次为优秀。一年来,中心在政府采购法规执行与政策落地方面措施得力,内部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完善,制度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中心严格对照省级集中采购范围及禁止性规定,规范开展各类型采购业务,采购程序合规透明,切实做到了“应采尽采”。同时,通过加强全过程管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上年有明显改善,全年采购任务圆满完成,整体工作成效获得各方认可。综上,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县采购中心要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剖析、质疑投诉应对等重点内容开展系统性培训。建立“以案促学、以考促训”的常态化学习制度,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转化为教学案例,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操演练和政策研讨,推动业务学习从“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
(二)强化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协助采购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从源头防范设置差别歧视性条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采购周期、提升采购效率,力争下一年度平均采购周期较本年度压缩10%以上。
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