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06 00:00:00

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0:08发布单位:保康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保康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保康县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2.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3.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5.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6.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情况;
7.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化、有序化、完整性情况;
8.年度业务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9.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完善情况;
10.梳理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问题;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
11.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12.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情况(全年支付人次、金额等)。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于5月25日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所需文件、数据及材料。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5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90个,采购预算总额4806.4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25.32万元,节约资金381.1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7.93%。全年政府采购工作运行平稳,资金节约效果明显,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流程组织、质疑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对政策条款的把握不够精准,专业化能力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强化档案管理,尤其是合格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下载保存;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向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在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方面需提供专业化服务。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定,2025年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合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剖析、质疑投诉应对等重点内容开展系统性培训。建立“以案促学、以考促训”的常态化学习制度,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转化为教学案例,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操演练和政策研讨,推动业务学习从“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
(二)强化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协助采购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从源头防范设置差别歧视性条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在确保程序规范、稳妥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采购周期、提升采购效率。


2026年07月06日

  • 采购中心考核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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